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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第六章

. 屬靈的人的責任

何謂屬靈的人

林前三1~3:「弟兄們,我從前對你們說話,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,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,在基督裏為嬰孩的。我是用奶餵你們,沒有用飯餵你們。那時你們不能吃,就是如今還是不能。你們仍是屬肉體的,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、紛爭,這豈不是屬乎肉體、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?」

若人不能藉著聖靈破碎自己,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,即使進到教會,在教會服事、參加主日等等,我們依然是屬肉體的。屬靈的人乃是藉著十字架將過去的老我釘死,讓聖靈愈來愈多在生命中掌權,因為知道我們所行怎樣才是神所喜悅的,我們便如此依著聖靈行事。當然,這不會一步到位,人的稱義、成聖,是一個漸進的過程,當我們接納主耶穌進入我們生命中,我們開始經歷祂的同在,開始學習,開始一步一步將生命主權交託給聖靈。這是一個蛻變的過程,是從吸奶的嬰孩開始成長。

信徒之間,如果有弟兄姐妹跌倒,我們應當順著聖靈,依著神的話語的教導,用溫柔的心將之挽救。因為每個肢體屬靈經歷過程不同,但彼此之間應該用溫柔互相對待,哪裡有軟弱,我們就往哪裡去。有時候,弟兄姊妹犯了過錯、跌倒了,我們應該以愛心帶領他們,這些雖然是個人的擔子,但基督裡我們互為肢體,我們一起共同承擔。雖然在這當中會付出代價,但保羅提醒我們必須以溫柔的心,而不是自以為義,如此才能將神的教導彰顯出來,如果缺乏愛,效果無法彰顯。既然是照聖靈行事,聖靈果子中的溫柔與愛,自然應該成為我們對待肢體的當然原則,這也呼應保羅在第五章所說的「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」。並不是因為所謂屬靈「層次」較高,我們就自以為是地對待他人,不是因為在教會中有所謂比較高的職分,比方說擔任長老、執事乃至傳道人,我們便自視甚高,這樣基督的愛完全不可能彰顯,甚至是適得其反。我們的心態就是希望將跌倒的弟兄姊妹挽回過來,為了避免他們受到誘惑而被仇敵綑綁。

凡屬靈的人,基於愛,看到弟兄姊妹有需要,就責無旁貸事奉他們,因此教會的事奉絕對不是僅限於特定階級,如此,教會方能成就基督在世上的旨意。

. 完成基督的律法

保羅並非說完成「摩西」的律法,摩西律法乃是靠著人的努力,若不守律法,則擔心遭受神的審判、懲罰,這是舊約時耶穌基督尚未來到時,神為了曉諭猶太人讓他們了解並傳承神的聖潔,但擔心觸犯律法是基於害怕神的管教,那就失去神真正的心意。。

基督的律法是出於愛,不犯罪並不是只是拒絕引誘,不是逃脫律法的制裁,乃是因為知道基督愛我們,乃是知道我們這不配的生命竟然有一位神為我們捨命,擔當所有的過犯,為了贖我們的罪。因為真正明瞭神的律法的真正心意,為了讓自己配得這救恩,而願意將律法刻在心板,雖然已經在基督裡得自由,卻願意為了基督的愛,為了基督的福音,為了讓那些未得之民歸入基督,而甘心樂意捨棄自由,願意放下一切的自我,這是律法的真諦。律法的源由乃是基於愛,因此,保羅說這是基督的律法,而這正是因為我們這些屬靈的人在聖靈帶領下,不斷自我拆毀,逐漸建立起合神心意的生命價值,因此我們如此行,是為了完全基督的律法。所以,我們願意付出代價,陪伴、幫助那些跌倒的、軟弱的肢體,因為若不是主耶穌,我們如今還深陷黑暗當中。還沉溺在罪惡當中,而且無法被赦免,我們願意將這樣的福音,這樣的愛,這樣的救恩分享給其他人。而這正是因為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」,我們有這樣愛人如己的觀念與行為,是因為主耶穌基督。而全律法都包在「愛人如己」這一句話之內了。成全基督的律法也成全過去摩西的律法。

. 人自我省察

「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」如果只照字意,只會成為人自我的省察。「察驗自己的行為」,若是未信主前,依然是屬世的人,我們會用世界的眼光來察驗自己,而屬靈的人則倚靠神的話語來檢驗自己。否則個人察驗自己只會企圖合理化自己的行為。比方說,亞當被質問吃了善惡樹的果子,他將責任推給夏娃。

因此,若沒有聖靈的工作,察驗自己的行為只是落入自欺欺人的光景,若按照字面上來說,似乎只是自己監督自己,但對屬靈的人而言,察驗自己的是裡面的聖靈。

箴十六2「人一切所行的,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;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。」

9~11:「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;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。王的嘴中有神語,審判之時,他的口必不差錯。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屬耶和華;囊中一切法碼都為他所定。」

所謂屬靈的人,會脫離吃奶的嬰孩,在基督裡愈來愈破碎,在生命愈來愈多經歷主,愈來愈能將生命主權交託給主,個人查驗自己的行為,我們便愈能愈將神的話語、神的心意,放在心中成為砝碼、準繩,若是還違反,個人則必須承擔後果。

. 聖靈收永生

若順著情慾撒種,收的是敗壞。第一個例子就是亞當,他明知神的心意,他依然選擇違逆神,讓人的意志被成就。神告訴亞當、夏娃,吃善惡樹的果子必定死,死是敗壞的結果。

如果當初亞當、夏娃不犯罪,人就不致敗壞,不致死亡,那就有永生了。人原本有永生,但因為犯罪,選擇情慾的道路,「吃的日子必定死」。而基督來了,給予我們重生的機會,讓我們可以藉著聖靈撒種,結果是永生。永生乃神原本就給了人類,但因為犯罪被神收回,祂的計畫是依然要他的兒女回到祂身邊,因此祂差遣祂的獨生愛子,為了我們的罪做了一次且永遠有效的贖罪祭,讓我們有機會擁有新的生命,有機會重新選擇不依情慾撒種,乃是以聖靈撒種,因此我們所結出的果子是永生,是回到上帝的懷抱。

聖靈在我們朽壞、老化的身體動工,但身體敗亡時,聖靈無法居住,無法動工,因此基督的到來使得我們這個瓦器有了一個新能力,也就是耶穌基督的復活也給了我們一個新的身體。耶穌被釘十字架所受的肉體的創傷,當祂復活之後,祂新的身體已經超越祂的釘痕、槍傷。而耶穌復活之後,復活的能力也賞賜屬神的兒女,使得我們不再受敗壞與死亡的轄制。

林前十五42~44:「死人復活也是這樣:所種的是必朽壞的,復活的是不朽壞的;所種的是羞辱的,復活的是榮耀的;所種的是軟弱的,復活的是強壯的;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,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。若有血氣的身體,也必有靈性的身體。」

耶穌基督的復活把得勝了能力賞賜了給相信祂的兒女,給屬靈的人,所以當我們死亡後,過去朽壞的,不管是有限的肉體或是我們的罪行,當基督再來,我們重新復活之後,這個新復活的是不朽壞的、是榮耀的、是強壯的、是有靈性的。當我們有了聖靈內住在我們裡面,我們可以藉著主耶穌與聖靈的帶領,可以勝過老我、血氣、肉體,但我們肉體隨著歲月終將衰殘,我們必走向死亡,如何讓這屬靈的身體繼續長留?就在於就像基督一樣,死裡復活。死裡復活不僅在靈性上面,也在我們的身體。這個新復活的身體是不朽壞的、是榮耀的、是強壯的,如此,我們這個新的身體,不朽壞、不再犯罪,不再受時間空間限制,才能承接基督再來的榮耀,而這個榮耀讓我們的身心靈全然屬於主。

林前十五50~54:「弟兄們,我告訴你們說,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,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。就在一霎時,眨眼之間,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。因號筒要響,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,我們也要改變。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,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。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,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,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。」

我們現有的身體是被罪所汙染,是必須最後面對審判的,那是無法承受神的國。當我們接受基督之後,我們將會有一個新的身體,使我們不再害怕疾病的侵擾、罪惡的綑綁,這樣的身體方能承接神的榮耀。

「順著聖靈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生。」關鍵在於我們的自由意志的選擇,是否接受耶穌基督成為生命的主宰,由被告的身分成為神的兒女,我們承受耶穌基督的應許,祂的死裡復活對基督徒而言是初熟的果子,而將來這些果子都彰顯在每個屬神的兒女。

. 唯獨十架

加六12~18:「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,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。他們那些受割禮的,連自己也不守律法;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,不過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。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,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;因這十字架,就我而論,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;就世界而論,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。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,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。凡照此理而行的,願平安、憐憫加給他們,和神的以色列民。從今以後,人都不要攪擾我,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。弟兄們,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。阿們!」

成為新造的人,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。每個屬神的兒女身上都有耶穌基督的印記,這關乎最後大審判時,我們是否進入那生命冊當中。

啟二十4:「我又看見幾個寶座,也有坐在上面的,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。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,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,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」

這個耶穌的印記在靈界中,魔鬼認識,牠們便無法對我們侵擾。

保羅在加拉太書最後論及他一再提醒我們的,行不行割禮不是得救的依據,我們單單定睛的是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。保羅不是反對割禮,耶穌受割禮,他自己也割禮,他也讓提摩太受割禮,他駁斥的是割禮成為我們得救的依據。因此,他提醒我們信仰的重心乃在於唯一可以誇口的,唯一可以高舉的,唯獨十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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