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2-07【恩典瑞瑪】:為人代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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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金燈台
「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,禱告,代求,祝謝。」(提前2:1)
信徒並不是無工作可做,無本分可盡,每天除了為個人的一些瑣事,事務忙碌之外,就沒有別的事可作了。不是的,聖經說還有許多屬靈的目標需要追求,屬靈的工作需要完成,許多的責任需要盡,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是信徒在神面前乃是祭司(彼前2:9;啟1:6;5:10),應當事奉神,燒香獻祭。
獻祭有幾種,頌讚、行善、捐輸、領人歸主都是祭(來13:15,16;羅15:16),而禱告,代求既是陳香也是獻祭(詩141:2;啟5:9;詩50:23)。這樣看來,不少信徒沒有盡祭司的職責,沒有常獻祭給神,即或受到條件的限制,不能隨意遵行,禱告,代求還是可以不斷實行的。
在這裡保羅勸提摩太第一就是要為萬人懇求,禱告,代求,祝謝,別的事情可以少作,不作,慢作,但禱告,代求必須作,放在第一位,無論怎樣忙,這在神面前燒香獻祭的事,也不能忽略,這不但是我們的本分,也是體念神的心意 並使千萬人得益處,藉著代禱,不知會幫助多少人,使他們得到永遠的救恩和無窮的福分。
心得分享:
建立祭壇是神命令基督徒首要做的事。亞伯拉罕每遷徙至一處就先在該處建立祭壇。祭壇是為了建立與神親密的關係,任何與神親密的行為都是一種獻祭。彼得稱呼我們信徒是「君尊的祭司」,每一個基督徒都有特權直接來到神面前,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向神獻上他的事奉、敬拜及他的一切所有。這是主賜給新約信徒的權柄
,但同時也是義務。禱告,是人與神直接通的管道,這也是一種獻祭,而不論在何處,我們都可以建立祭壇為自己也為他人祈求、禱告、祝謝。
這君尊的地位是主救恩的賞賜,而主的救恩是對著萬族萬民的,神國的事工需要眾人共同參與,今日我們既然嘗得這救恩,就該將福音廣傳。無論此人是否尊卑、貴賤、品德高貴或敗壞,都是主所愛的,都是主不輕易撇棄的,都是我們代求的對象。甚至,保羅在這裡也勉勵提摩太將為人代求列為第一優先,比為自己求還重要。
而且屬靈的前輩也與我們分享,為人代禱不僅祝福別人,自己也會得到祝福。讓我們做個代禱的勇士,因為我們是君尊的祭司,當為多方代求,願萬人得救,明白真道,以讓我們蒙神悅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