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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恩典瑞瑪】:信心源頭
 
2015-08-05 金燈台
 
「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(或作: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)。」(來十二2)
 
甚麼是我們走天路的「阻礙」?聖經說有兩樣﹕重擔和罪。弟兄姊妹,你有甚麼「重擔」否?有甚麼「罪」否?最大的重擔和罪就是「不信」。以致我們不能勝過試探,也不能忍耐痛苦。
 
仰賴信心的源頭——主耶穌是最大的雲彩,祂是「信心」的源頭。約一4-5:「生命在祂裡頭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」約一10-11又說:「祂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,世界卻不認識祂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,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。」
 
這裏連續用三個詞「不接受、不認識、不接待」,表示人是完全的墮落,沒有能力來到神的面前。這告訴我們,我們能夠「相信」神,這「信心」是神所賜的。在此,「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」原文直譯就是「耶穌為信心的創始者和完成者」,既然信心是神所賜的,我們就要時常仰望那信心的源頭-耶穌基督。
 
弟兄姊妹,當其他的宗教都在告訴人如何求平安!求如意!求順利!求發財時!唯有基督教的信仰很誠實地告訴我們,上帝要考驗我們,要藉著環境考驗我們的信心。當我們通過試驗之後,就要被主使用,最後要得賞賜。
 
有的人在「困境」中接受考驗,但是,有的人卻在「順境」中接受考驗。許多人都明白在患難中是上帝在考驗我們,但是在順利中也可經歷上帝的考驗。曾經有人說過:在苦難中愛主是不錯的,但若在平靜安舒的環境中還能夠愛主,更是寶貴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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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得分享:
 
今日恩典瑞瑪讀後心得:
 
 
「如今常存的有信,有望,有愛這三樣,其中最大的是愛。」
 
哥林多前書13:13
 
信、望、愛是基督徒的三大寶貝,「信」指的是信仰,「望」是異象,而「愛」則是「行為」。對照於聖經,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「使徒信經」,基督徒異象的核心是「主禱文」,基督徒行為的核心是「十誡」。
 
為何說信、望、愛這三者愛最大?我個人的淺見是:
1. 「十誡」是 神所頒佈,而「使徒信經」與「主禱文」是人向 神的回應。
2. 神因愛世人所頒佈的十誡是 神親自說的話語,是永恆常存的。
3. 「使徒信經」與「主禱文」的源頭都是出自於 神的愛。也就是信、望這二者的來源是出自於愛。
 
基督徒的基要真理是「因信稱義」,而非天主教的「因行為而稱義」,這並非說行為不重要,相反地,我們更該因著信心而表現出與信相稱的行為。但為何我們單單只因信而稱義呢?這當然是因為天父的愛。
 
1. 行為的核心是十誡,那是 神所說的,是亙古不變的,是每個基督徒本來就該遵守的,若單單只因為行為不足以稱義。
2. 世上除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以外,無一人不曾犯罪,若「義」的標準是行為,將無一人稱義。
3. 神雖頒佈十誡,賜下刑罰,但是基於祂的愛。祂同時也賞賜給我們信心,祂要我們因著信遠離罪惡,斬斷撒旦魔鬼的誘惑,而走在祂的道路上。祂也賜給我們異象,讓我們一心嚮往天國的美好,而更堅固我們的信心。
4. 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以弗所書28-9)
 
信心的創始者在於耶穌基督,祂是我們永遠的標竿,祂是我們永遠仰望的對象。
信心的完成者也在於耶穌基督,祂在兩千年前就立下信心完全的典範,讓我們一生一世,都能勉勵自己與他人跟隨耶穌,努力讓自己一生有著主耶穌的形象。
 
弟兄姐妹們,雖然我們經常墮落,因著撒旦魔鬼的誘惑,經常不接受、不認識、也不接待我們的主,但主始終依然深愛著我們。當「信」與「望」都消失時,「愛」依然長存。
讓我們無論逆境、順境,依然存留 神所賜的信心,順境時歡呼,逆境時也歡呼,因為主是我們隨時的幫助,時時呼求主的名,讓我們永享 神所賞賜的三大寶貝。
「如今常存的有信,有望,有愛這三樣。」
共勉之。以馬內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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